我能申报吗
【基本条件】
1.申报企业应为经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。
2.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>2年。
3.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≥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≥3%。
4.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≥1000万元或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>2000万元。
【直通条件】
满足基本条件后,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直通条件即可申报
1.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;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。
2.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。
3.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≥6000万元。
4.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。
【评分制】
若不满足直通条件,则根据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创新能力四项指标进行评分。总分需≥60分。
敞口申报,全年开放,季度认定
●纳入市级或区级“服务包”。
●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的公益性服务。
●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创新项目、重点研发计划及参与各类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。
●推荐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,为企业股改、挂牌和上市提供专项服务支持。
●推荐参加中博会等专业展会和“创客北京”大赛等活动,提升企业主导产品知名度,开拓国内外市场。
提供创新成果对接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、产品展览展示、供需对接、宣传报道等支持。
●推荐申请各类金融信贷服务,支持以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。
●推荐给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、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作为投资储备项目。
1.企业登陆培育平台(http://zjtx.miit.gov.cn),填报提交企业信息,上传对应佐证材料
2.评审、实地抽查